公告 2017-03-16
包头市邮政管理局提请广大消费者周知,自2017年3月1日起,新修订的《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将正式实施,原标准同时废止。根据新标准,邮政普通包裹的寄递速度全面加快,沿用多年的普通包裹自取模式将退出,每个县级行政区内至少有一个开办国际及港澳台邮件业务的邮政营业 场所,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提供包裹领取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具体标准为: 1.省级地级以上城市间、省级其他地区之间的信件送达时间由原来的9天和15天缩短到7天和8天; 2.包裹和印刷品的送达时间由原来的15天和20天缩短到8天和9天; 3.普通包裹由投递包裹领取通知单变为按址投递包裹实物,城市地区全部按址投递,农村地区5公斤以下包裹全部按址投递到行政村; 4.邮政企业对用户投诉答复结果的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减为15个工作日; 5.邮政企业应实行安全查验制度,对用户身份进行查验,对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开箱验视。 请广大消费者合理维护自身用邮权益,其他详细内容见《邮政普遍服务标准》。 邮政公司投诉电话:11185 内蒙古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电话:0471-12305
包头市邮政管理局 2017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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